居民在法律上的定義是,”個人長時期保持與社會有社交,交流互動的關係”. 在法律上的目的是為了課稅. 然而用來決定符合居民的條件必須各方面考量,其中包括在加拿大境內停留時間的長短,長期定居的意願與目的.

 

 

 

非加拿大居民出售物業

 

l      當非加拿大籍業主在轉讓房地產之後要繳交增值稅.

 

l      在房地產過戶之前,賣方必須提供由加拿大稅務局所發出的 Clearance Certificate給買方. 賣方律師從買賣過程當中將所應付的增值稅金額扣除後再轉交給聯邦政府.

 

 

l      賣方要取得沒有條件的買賣合約後才可以正式申請Clearance Certificate. 申請Clearance Certificate大概需要6 8個星期的工作天.

 

l      如果發生在過戶時無法提出Clearance Certificate, 買方的律師需要扣押房屋成交價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五十的金額. 這筆金額將存放在律師信託帳戶內, 再將扣除稅款之後剩餘的金額退回給賣方. 若然未償還的貸款比押金高, 賣方必須把差額準備好教給律師.

 

 

l      押金是根據房地產的成交價來計算. 賣方必須事先付清貸款一事, 直到Clearance Certificate批准下來.

 

 

加拿大的稅法隨時都在改變,我們也盡可能在網頁上將最新的資訊提供給你.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 閣下必須與你的律師或會計師聯絡.